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6月6日(rì),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(cǐ)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(xīyǐn)村组干部(gànbù)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媒体行活动在永丰(yǒngfēng)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(zhèngxiéwěiyuán)受邀参加。
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中表示(biǎoshì),三年来(lái)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(yǒulì)的(de)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(méishān)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(yǐ)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(shěnpàn)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(fǎyuàn)将法庭搬(bān)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(fēngchuī)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
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(liángshí)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(gōngrén)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(sùzhì)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(jí)违约金,并(bìng)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
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(dōngpōqū)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(yīdàzǎo)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(zǎozǎo)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(kěndìng)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(qiánwǎng)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(jiéhé)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(zhīfù)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(jí)逾期(yúqī)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(bǎiqǐ)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(rènhé)单位(dānwèi)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(yǒuxiào)利用(lìyòng)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(hěnduō)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(hù)感慨。
“法院(fǎyuàn)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(dàotián)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(de)社会效果,不仅(bùjǐn)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(fǎlǜ)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(fǎxuéyuàn)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(méishān)法院(fǎyuàn)举行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书写“法护粮安(liángān)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(gèlèi)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(quánshěng)首批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(ànjiàn)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(yánjiū)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(gēngdì)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(shēngchǎn)销售假农药等(děng)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(zōnghélèi)司法建议书34份。
在(zài)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(jiànlì)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(guǎnxiá)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(de)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(wèntí)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(duōyuán)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(zhànyòng)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(mǎimài)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(zhíxíng)和解助(zhù)农资企业(qǐyè)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(fǎyuàn)在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
活动(huódòng)期间(qījiān)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6月6日(rì),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(cǐ)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(xīyǐn)村组干部(gànbù)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媒体行活动在永丰(yǒngfēng)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(zhèngxiéwěiyuán)受邀参加。
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中表示(biǎoshì),三年来(lái)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(yǒulì)的(de)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(méishān)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(yǐ)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(shěnpàn)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(fǎyuàn)将法庭搬(bān)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(fēngchuī)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
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(liángshí)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(gōngrén)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(sùzhì)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(jí)违约金,并(bìng)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
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(dōngpōqū)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(yīdàzǎo)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(zǎozǎo)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(kěndìng)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(qiánwǎng)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(jiéhé)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(zhīfù)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(jí)逾期(yúqī)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(bǎiqǐ)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(rènhé)单位(dānwèi)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(yǒuxiào)利用(lìyòng)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(hěnduō)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(hù)感慨。
“法院(fǎyuàn)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(dàotián)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(de)社会效果,不仅(bùjǐn)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(fǎlǜ)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(fǎxuéyuàn)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(méishān)法院(fǎyuàn)举行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书写“法护粮安(liángān)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(gèlèi)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(quánshěng)首批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(ànjiàn)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(yánjiū)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(gēngdì)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(shēngchǎn)销售假农药等(děng)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(zōnghélèi)司法建议书34份。
在(zài)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(jiànlì)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(guǎnxiá)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(de)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(wèntí)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(duōyuán)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(zhànyòng)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(mǎimài)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(zhíxíng)和解助(zhù)农资企业(qǐyè)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(fǎyuàn)在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
活动(huódòng)期间(qījiān)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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